一、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领域
为完善全省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省属科研机构成为我省重要的战略科技力量,组织开展本专题项目申报。
联系人:史利兵
电 话:83163917
专题一: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支持(专题编号:0701)
(一) 专题背景。
省属科研机构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战略性、基础性研究活动与服务职责,建设了许多重大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设施,成为引领我省科技发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通过财政投入的稳定支持,对于引导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增强科技创新、原始创新和公益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持续稳定服务于我省社会发展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 专题内容。
依据国家、省的科技布局和自身职责定位,自主选题,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研究和基本科研业务活动,集聚和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强基础科研设施与平台建设,持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
(三) 申报要求。
每个单位限申报项目1项,围绕本项目内容自主选题,项目实施期限3年。项目经费按3年一次申报,每年申报额度≤批准编制数(人)×1.0(万元),立项后分年度拨付。
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省编办批准的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广东省属科研机构三年发展规划(2017-2019)》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 支持方式与强度。
本专题采用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采用因素分配法,按照申报单位编制人数、未来3年发展规划、近3年单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3个权重因素进行资金分配。本专题一次立项,连续滚动支持3年。
专题二:省属科研机构竞争性支持(专题编号:0702)
(一) 专题背景。
本专题旨在通过竞争择优重点支持省属科研机构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效率。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进一步推动省属科研机构在原始创新、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中的骨干引领与创新支撑作用,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奠定坚实的创新基础。
(二) 专题内容。
本专题注重院所综合创新能力建设,重点评估审核申报单位过去三年来(2013-2015年)整体创新绩效水平发展变化情况(包括科研创新活动、承接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创新成果产出、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科研人才队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和社会、经济社会效益等进展情况)以及未来两年(2017-2018年)的发展目标与工作计划。各申报单位围绕“综合创新能力建设”,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实际需求自主选题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不得与其他专题项目重复申报。
(三) 申报要求。
1.本专题申报单位应为省属科研机构(要求上传省编办批准的单位机构编制文件)。每个单位申报本专题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申报金额为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立项后合同实施周期内,申报单位不得参加本专题申报。
2.专题负责人原则上是申报单位负责人。
3.专题申报除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外,必须按照指南附件中本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为本专题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专题经费预算与支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四) 支持方式与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本专题按年度申报,根据申报单位过去三年来(2013-2015年)整体创新绩效水平和未来两年(2017-2018年)发展目标与计划,进行综合评估审核,择优支持;立项支持强度为每项300万元。
二、软科学研究领域
围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等重大决策需求,组织一批立足实践、面向决策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为新常态下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广东未来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联系人:陈玲
电 话:020-83163915
第一类、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专题三:广东科技决策智库建设(专题编号:0703)
(一) 专题内容。
广东科技决策智库以自由申报、择优选择的方式,用三年的时间,建立一批服务重大科技决策的智力支撑团队。通过财政稳定性投入方式,促使智库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决策、重大科技改革和社会重大科技发展方向的决策需求等,跟踪最新科技创新动态,2017年拟启动5个领域的智库建设:一是创新驱动战略决策新型智库,包括科技战略规划、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统计与创新指数分析、区域集聚发展等重大创新决策研究。二是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决策智库,联合省内外自创区研究领域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决策咨询机构以及资深专家等,面向问题、追踪前沿,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支撑。三是科技金融智库建设,通过分析广东省科技金融发展环境,结合广东省科技金融政策、科技金融主体、融资运营模式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方面的现状、特点,重点对科技金融市场要素如风险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互联网金融及多层资本市场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广东省科技金融指数监测等。四是广东省创新监测与国际对标研究智库,开展全省科技创新水平监测、市县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监测、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监测、重大科技创新政策跟踪监测与评价、美国等国外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动态监测与对标研究,形成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决策咨询报告,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科技政策、法规提供建议与决策支撑服务。五是重大科技项目与平台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智库,对科研项目研发进展开展定量评价,对现有科技政策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为科技决策提供现实和理论支撑。
申报单位可围绕上述领域之一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决策咨询报告,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科技政策、法规提供建议与决策支撑服务。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能胜任重大软科学研究任务、学科及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高水平研究队伍,能提供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政策研究能力,拥有一定数量可稳定参与智库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核心成员。
(3)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和研究成果,近5年主持过省级以上软科学重点项目,智库核心团队曾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软科学研究或省科技厅委托的重要决策研究任务。
(4)智库每年必须至少提供20篇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每年至少参与5项以上省重大科技政策制定、重要课题研究与重要材料起草工作。
(5)智库应根据需要主动配合参与省各项软科学重要任务应急研究与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申报材料要求。
除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单位资质证明(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负责人资质证明(职称、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3)核心成员名单(职称、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名单经我厅审查备案后,不得自行更改。(4)研究基础证明材料(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验收材料等;以往成果应用采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正式出版专著的封面与版权页复印件证明材料等)。(5)研究领域的说明(每个申报单位都要确定一个固定的研究领域)。以上附件需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 支持方式、强度。
科技决策智库采取稳定性支持方式,原则上每年每项资助100万元,连续滚动支持三年,共300万元。
第二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 专题内容。
专题四:软科学重大项目(专题编号:0704)
研究方向(项目名称可自拟):
1. 广东省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研究
研究广东技术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梳理相关政策体系,提出广东省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等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体系框架。研究制定广东省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建设模式、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研究报告和政策文件。
2. 重大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前瞻性研究
探索适合在广东省开展的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包括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府引导下的科研众包平台发展、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领域先行先试政策。
3.粤府2015年 1号文创新政策12条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研究
通过开展科技政策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构建适应于科技政策评估的程序、方法及指标体系;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了解和掌握1号文在全省的落地实施情况,并对政策实施产生的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进行总体评估,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
4.广东省科技、金融、产业、政策四链融合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针对几年来的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进行归纳分析,对出现的各种模式、路径进行科学研究,结合广东省科技金融实施情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广东省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方向、思路、路径建议。
专题五:软科学重点项目(专题编号:0705)
重点支持围绕产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模式、科技法规的配套政策制订与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
研究方向(项目名称可自拟):
1.广东专业镇新时期创新发展研究。
凝练广东专业镇协同创新成功做法与经验,按照规模、产业类别等不同方式,开展专业镇分类管理研究;研究分析广东专业镇协同创新的主要模式与机制;提出加快推进专业镇协同创新促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2.广东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研究。
深入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分类管理体系研究、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评价体系;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竞争力评价研究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提质增效对策研究;新型研发机构对广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研究等。
3.广东推进侨务引智的路径及对策研究。
深入了解新常态下我省各地市特别是知名侨乡、自贸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侨梦苑等重点区域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团队及其创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已在我省创新创业发展的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掌握各地市、重点园区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研究提出我省侨务引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人才政策、科技扶持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4.广东省创新产品(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政策实施机制及配套激励措施研究。
系统研究国内外开展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工作机制和制度安排、激励约束政策、供需信息征集和平台建设、工作流程和重点风险点、政策实施效果等;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特点的创新产品远期需求识别、供应识别评价方法及工作体系,制定《创新产品与服务评定实施细则》;研究我省远期创新产品(服务)供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需求;研究提出相关配套激励措施。
5.政府科技数据资源监测利用及开放共享机制研究。
深入挖掘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数据、新技术新产品、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政府科技数据,对相关数据指标开展监测分析,研究通过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平台实现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新机制、新模式,打破政府科技数据资源处于长期条块分割、沉睡、冰封的状态,为相关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6.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机制研究。
总结现有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及终止结题工作规程等验收办法实施情况,结合最新工作实际,提出修订建议。借鉴国内外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经验,结合我省科技项目的特点,探索我省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的新机制。重点研究近年来我省科技项目验收管理的做法,挖掘研究现有验收工作数据,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创新验收管理机制,为强化科技项目管理提供决策分析。
7.精准医疗产业跟踪监测研究。
跟踪监测国内外精准医疗产业发展情况及最新动态趋势,对其产业动态、产业技术、产业趋势、产业需求、产业创新能力进行监测跟踪。开展相关产业数据收集、监测、分析。研判广东省推进精准医疗研究及产业化工作的主攻方向, 形成广东省精准医疗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为我省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政策层面推进精准医疗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8.《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后实施效果评估。
通过开展地方立法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构建适应于我省地方立法评估的程序、方法及指标体系;通过基础性资料收集、调查问卷设计、开展实证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在全省的贯彻实施情况;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合理性、协调性、专业性、成本效益、社会认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立法实施后产生的效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出相关的补充、修订、完善等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
9.实验动物许可管理配套政策研究与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核准标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等;结合实验动物专业技术性要求,对《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实施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补充,并对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等。
10.珠三角地区与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调创新模式研究。
研究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和创新模式,分析珠三角地区的区位、技术、政策等基础条件,通过与中关村的对比研究,探讨珠三角地区与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调创新和资源共享模式等。围绕广东应急产业等新兴产业,着重从产业技术政策理论和视角,开展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定位与政策效果跟踪评估等研究,探讨构建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之“广东模式”。
11.科技依法行政规范研究。
梳理广东科技管理内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广东科技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科技管理依法行政规范和准则。
专题六:软科学面上项目(专题编号:0706)
本专题支持对广东科技密切相关问题的自由探索研究,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项目名称自拟,但不得与上述重大、重点项目重复):
1.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2.科技政策法规研究;
3.区域创新体系研究;
4.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5.科技金融研究;
6.科技民生研究;
7.科技服务管理研究;
8.科技人才与科普研究;
9.科技知识产权研究;
10.军民科技融合研究;
11.科技创新创业理论研究。
专题七:软科学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专题编号:0707)
本专题支持研究方向与软科学面上项目一致,面向青年博士申报。
(二) 研究目标及成果要求。
项目研究应坚持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优先支持有政府决策咨询需求的研究项目,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报告(重大、重点项目需5000字左右,面上项目需3000字左右)和研究总报告(重大项目不少于10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面上项目不少于3万字),重大、重点项目可形成专著的优先支持。项目材料应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数据以最新数据为主,项目成果引用资料与文字查重率不得超过10%。项目通过验收结题后,项目成果应按规定格式入选广东省软科学研究成果库,省科技厅将享有对项目成果的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三)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科学研究机构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及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
(2)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雄厚的研究基础,具有丰富的承担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的经验,研究成果曾被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3)联合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2.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需熟悉广东省情,具备与项目内容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组织能力和良好科研信用。
(2)重大项目负责人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近3年有承担过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经验,优先支持具有正高级职称负责人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负责人截至2016年1月1日,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应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实施周期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鼓励提前完成并及时申请验收结题;项目起始时间可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确定。
4.形式审查要求。
(1)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项推荐申报, 限项推荐指标根据各单位及全省近3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立项及验收有关统计情况制定,新增申报推荐单位统一限报1项,其他单位推荐指标请推荐单位管理员登录“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查询。项目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认真筛选和推荐符合指南申报要求的优秀项目,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用好限项推荐指标。
(2)项目推荐受理后,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重复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进入评审环节,同时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对该项目的修正材料或替代申报的其他项目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率将作为制定项目推荐单位今后限项推荐指标的重要参考。
5.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外,附件材料必须包括:(1)单位资质证明(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职称、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申报重大、重点项目还必须提供:(3)研究基础证明材料(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验收材料等;以往成果应用采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正式出版专著的封面与版权页复印件证明材料等)。此外,联合申报项目还必须提供:(4)项目合作协议。以上附件需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胶装并附目录,均需一式1份。
(四) 支持方式、强度。
1.软科学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方向支持一个项目。
2.支持额度:软科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0万元,软科学重点项目专题每项资助额度为40万元。软科学面上项目(含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专题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各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申报金额进行调整,申请经费不得超过拟资助额度;申请经费小于以上资助额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
2017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项目将围绕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科技领域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科技学术专著等4个专题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项目,建设一批原始创新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培育基地,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联系人:陈晓
电 话:020-83163887
专题八:省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0301)
(一) 专题背景。
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原始创新的源泉与重要载体,是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围绕我省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它优势特色产业的重大科学问题,针对性建设省重点实验室,为战略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强大支撑。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实验室基本要求。
省重点实验室需研究方向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清晰,研究内容与已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实验室负责人:近3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其中基础类项目要求项目金额200万以上,研发类项目金额300万以上。
(2)团队构成: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研究人员和辅助人员比例合理。固定研究团队近3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金额1000万元以上。
(3)科研设施:实验室使用场地相对集中,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设备仪器配置总价值2000万元以上。
(4)以往成果: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国内先进,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近3年被SCI、EI、ISTP、ISR收录的论文合计不少于30篇或获得授权专利总数不少于1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者实验室产学研工作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开放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实验室应设立开放课题和开放基金,须有实质性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有产学研合作机制。
2.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不受国家、部委、外省市隶属关系的限制),每个单位限报1项。近3年获得国家基金项目数超过100项的依托单位增加1项,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申报可增加1项。
3.其它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中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应与已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叠,获得奖励、专利、承担项目等材料也不能与已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或其它实验室重复使用。
(三) 支持数量与强度。
对2017年度评估考核优秀、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稳定支持,每年分别资助150万元/家、100万元/家,连续滚动支持三年,总额450万元和300万元。
新建省重点实验室10家左右,采用竞争评审制,资助强度为每年100万元/家,滚动支持三年,共300万元。
专题九: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0302)
(一) 专题背景。
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旨在提高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省企业重点实验的任务是重点解决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共性技术集成,提升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为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实验室基本要求。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应依托广东省内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主营业务与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属于同一领域,近3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2)依托单位综合科技实力强,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3)拥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
(4)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
2.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者内资控股企业。每个企业限报1项。
(三) 支持数量与强度。
资助新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10家左右,采用竞争评审制,资助强度为100万/家。
(四) 支持方式。
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专题十:科技基础条件研究和平台建设(专题编号:0303)
(一) 专题背景。
科技基础条件和平台建设是科技创新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重点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对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给予稳定支持,增强平台持续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时支持科学仪器研究开发、生物种质资源利用、实验动物科学、科技文献资源开发及应用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努力提升我省科技基础条件科学研究水平。
(二) 专题内容。
1.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省内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
2.科学仪器研究开发。
重点支持在我省现有科学仪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在生命科学、材料科学、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海洋科学领域,开展分析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快速检测普及型仪器、产业专用仪器等科学仪器的自主创新,在引进国外技术先进的科学仪器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3.生物种质资源利用研究及平台建设。
围绕种质资源的挖掘、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开展广东省生物资源评价与利用研究;支持国外重要战略生物资源引进、驯化及开发利用研究;支持生物资源高效筛选与培养保藏平台建设。
4.实验动物科学研究。
支持实验动物质量标准、检测技术、替代实验方法、重大疾病动物模型制作与评价体系研究。支持实验动物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国家或国际相关认证标准,有力支撑我省生命科学研究和相关产业发展。
5.科技文献资源开发及应用研究。
支持科技文献在文献计量分析、专利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技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支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构建面向广东科技创新的科技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数字资源保存系统,加强开放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打造科技文献集成化、网络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环境,逐步完善全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期刊进入国际权威数据库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支持科技期刊编辑学研究,提高我省科技期刊综合水平,培育我省精品科技期刊。
(三) 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它事业单位可申报。
2.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在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网基础上搭建。
(四) 支持数量与强度。
资助科学仪器研究开发项目4-6项,强度为50万元/项;资助实验动物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1-2项,强度为100万元/项;其它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五) 支持方式。
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专题十一: 科技学术专著(专题编号:0304)
(一) 专题背景。
科技学术专著是科学思想和科技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性、公益性科技学术专著的撰写、出版与应用是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 专题内容。
1.基础理论著作。
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系统、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对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2.应用技术著作。
作者将已有的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对取得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总结,撰写的具有较强创新性、能促进产业进步并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实用价值较高的科学著作。
3.其它类别科技学术著作。
其它学术类别的科技学术著作,如发展趋势类、科技管理类、编著类等。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1.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申请相同或相近内容学术著作视为再版学术著作,超过五年且增加了最新研究成果内容的相同或相近题目学术著作视为新书);2.科普读物;3.教科书与工具书。
(三) 申报要求。
申报科技学术专著项目,著作者须完成80%以上或全部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在获准资助著作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个项目。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
(四) 支持数量与强度。
资助10项左右,强度为5万元/项。
(五) 支持方式。
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四、工业高新技术领域
专题十二: 电子信息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1)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新型显示器件、关键元器件、信息安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中间件或新产品,申请一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三: 智能制造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2)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智能控制器、精密减速器、高速精密传动装置、智能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微纳制造技术、先进激光技术、工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中间件或新产品,申请一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四: 新材料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3)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特种精细化工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材料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或新工艺,申请一批专利,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五: 新能源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4)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等关键技术研究。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申请一批专利,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六: 生物技术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5)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工业生物技术领域,发酵工程、生物制药、微生物工程、生物制品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目标:在相关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或新工艺,申请一批专利,制定一批相关产品备案标准,技术成果推广后有望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30万元。
专题十七: 新兴产业发展专题(专题编号:0106)
专题内容:面向我省处于“领跑”或“并跑”阶段的技术跟踪与研究,重点支持无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技术领域,以及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和服务。
专题目标:针对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趋势、找准我省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对接创新管理发展等需求,跟踪最新前沿技术动态,探索推进相关技术领域的战略发展方向、评价方法,及相应的工作体系等。
支持方式与强度: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80万元。
申报要求:支持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系人:郭秀强,020-83163874
五、科普创新发展领域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20)》,通过支持综合性科普场馆和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学校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支持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技政策宣讲及人才培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和科普事业创新发展。
联系人:夏兴林
电 话:020-83163913
(一)专题内容。
专题十八: 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编号:0708)
鼓励综合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开展科普展品、展项更新维护、展览更新改造,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承接或组织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性科普场馆服务社会公众能力。综合评估2015年度科普场馆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择优对部分综合性科普场馆进行奖励补助。
专题十九: 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编号:0709)
支持省属事业单位、各地市科技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全省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活动,开发科技政策宣讲课件、简本图解、专题网站(页)、新媒体传播、移动端应用软件、相关音像制品及微信公众号等,提升各级科技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政策宣讲能力水平,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全面落实。
专题二十: 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编号:0710)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科协发挥科普工作的主导作用,在当地组织开展系列科普进学校、进社区(村)活动,包括建设小型科普基地(站),开展精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如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防灾减灾、科学生产养殖,以及注重食品安全、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推动农业信息化等,促进社会公众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全民科学素质提高。
专题二十一: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编号:0711)
支持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条件建设,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支持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有影响力的科普教育活动,加强人才培养和基地更新维护,不断提升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科普品牌。
专题二十二: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编号:0712)
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等各类科技主题活动;支持大专院校的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支持高职院校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开展科技主题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专题二十三: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编号:0713)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组成创作团队开展科普图书作品编撰,鼓励出版机构和创作单位联合将科普图书以及国外优秀科普图书翻译引进,对国内外科普信息研究;支持各类机构进行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制作、科普动漫游戏作品开发、科普教具玩具发明、科普专题网站、移动端应用软件和在线课程开发、科普剧创作表演等。
(二) 目标要求。
1.专题目标。
通过本专题实施,提升科普活动的开展能力和科普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培养社会公众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素质,为全社会科技创新培养后备力量;有效进行科学知识普及、科学精神弘扬、科学思想传播,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创新意识。
2.技术经济指标。
(1)通过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实施,综合性科普场馆的年接待能力提升至10万人次以上,举办主题展览次数不少于10场次。
(2)通过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项实施,举办巡回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活动不少于10场次;开发制作科技政策宣讲课件、专题网站(页)、移动端应用软件和相关音像制品不少于5个;微信公众号推广粉丝量不少于10万人。
(3)通过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实施,建设5个以上小型科普基地(站),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4)通过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实施,每年接待公众10万人次以上,利用科普橱窗、挂图、多媒体等方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60次以上。
(5)通过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实施,开展活动不少于50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6)通过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实施,完成科普优秀作品不低于5件,获国家优秀科普作品奖1项及以上。
(三)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求: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由地级市以上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综合性科普场馆申报;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由省属事业单位、第三方机构和县(区、市)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由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科技局或科协牵头与相关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由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校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备案的中、小学、大专院校和高职院校申报;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接受各类法人组织申报。
2.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以上每个专题每个单位限报1项。综合性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建设专题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每个单位只能选择其中1个专题申报。
3.项目合同期为1~2年。
(四) 支持方式、强度。
1.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2.各专题项目申报和立项金额分别是: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每项50万元;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每项3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每项20万元;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每项20万元;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专题每项20万元;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每项10万元。
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领域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发挥政府宏观引导作用,培育社会力量开展高质量、专业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提升科技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设立本专题。
联系人:张燕
电 话:020-83163633
(一) 专题内容。
专题二十四: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平台能力建设专题(专题编号:0714)
(一) 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本项目内容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围绕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培养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组织管理工作,重点培育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的支撑机构,提升人才工程遴选评审、评估调研、动态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支撑平台能力建设水平,推进国家和省重大人才政策贯彻落实。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围绕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或针对移动互联终端建立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引进和培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信息服务,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等技术来源方或科技园区、投融资、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资源,结合线下对接服务,实现科技人才靶向引才育才信息服务或创新成果定向推送服务,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紧密融合。
(二) 项目目标。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每年需完成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专项广东地区遴选推荐,省重大人才工程执行情况动态信息采集与分析以及执行过程管理等,建立可行的建设规划和运行机制,配套专职运营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管理服务,较好地保障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针对广东高层次人才需求有清晰的技术路线、运营规划和盈利模式,完成后能实现自我运营,拥有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覆盖率高、可利用度高、信息准确率达到80%以上。
(三) 申报要求。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定向委托近年来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和信息化管理任务的支撑机构执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有开展相关工作的专业骨干队伍,具备建设科技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硬件支撑条件,具有科技人才数据挖掘、分析的技术开发和建设经验,可联合相关单位申报。
(四) 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执行,支持200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项支持50万。
专题二十五: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服务建设专题(专题编号: 0715)
(一) 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围绕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需求,构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体系并开展相关培训。
2.投融资对接和创业成长培训。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技术领域、发展阶段、融资需求,开展投融资对接集训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成长训练等活动,提升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能力、战略视野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 项目目标。
建立有针对性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培训课程体系,每年开展2-3期培训活动,每期组织不少于100人次参加,评估以参与者在培训期间的个人学习成果、企业发展变化及导师意见等形成培训结业报告,作为重要参考。
(三) 申报要求。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科技园区和社会团体等科技人才服务机构。
2.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能制定特色鲜明课程设置和培训内容并提供培训服务。投融资对接和创业成长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培训整体策划能力,熟悉金融投资业务,拥有资深投资人及导师团资源。
(四) 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每项支持50万。
专题二十六:重点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专题(专题编号: 0716)
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采取全职、柔性方式引进产业急需的、拥有特殊技术专长的外籍工程技术人才。
(一) 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鼓励企业重点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引进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开发管理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外籍工程技术人才掌握生产工艺关键技术和国际化视野等独特优势,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海外人才支撑。
2.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鼓励企业引进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与省内工程师等建立合作团队,资助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带动省内更多工程技术人才成长。
(二) 项目目标。
每年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或为企业培养一批中方技术骨干,与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形成政策衔接与补充,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与工程管理国际化水平。
(三) 申报要求。
1.面向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究平台的企业,采取竞争性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2.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坚持“产业需求、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开发管理、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二)在海外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5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人才;(三)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退休专家学者。
3.用人企业与引进对象签订全职合同且聘用时间不少于2年(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的,年薪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两年内可申请一次50万元项目; 短期(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但不足9个月)来企业服务的柔性引进对象,或年薪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全职引进人才,两年内可申请一次20万元项目;对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珠江人才计划”的专家,或已享受省级财政资助的其他人才项目支持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申报。
4.资助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为本科学历),年薪达到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两年内可申请一次20万元项目,资助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四) 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评审制,事后奖励补助方式支持。聘请全职“海外工程师”的企业资助强度50万,聘请短期“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或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资助强度20万。
七、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领域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火〔2011〕259号)等要求,加快实现全省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促进全省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联系人:钟士岗,020-83163876。
专题二十七: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治理能力建设(专题编号:0107)
支持范围:支持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决策支撑、学习培训、园区运行与创新发展监测分析等平台;支持高新区建设咨询专家智库;支持高新区开展专业园区、智慧园区或生态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国际化能力建设;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共建园区,搭建产业对接平台、孵化服务平台,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合作和帮扶活动。
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的治理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增强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同时,在项目实施期间(不超过2年)还须达到如下目标:
通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研究,形成发展规划、决策咨询报告和调研报告,利用先进技术建立园区管委会管理决策的新平台,或建立了园区运行与创新发展监测分析、学习培训、交流合作等平台,或建立了高新区咨询专家智库,召开专家咨询会,或建立了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或园区生态管理体系,或建立了国际技术、人才资源整合平台,或建立了园区产业发展、资源共享平台。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2.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实施内容清晰明确。
3.提交工作推进计划方案。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推荐论证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每区支持一项,每个项目资助100万元,申请不足100万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专题二十八:粤东西北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建设(专题编号:0108)
支持范围:支持粤东西北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或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高新区开展产业集群规划与路径构建、产业或技术联盟的组建;支持高新区建设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平台、技术检验检测平台;支持高新区开展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推广、国际化水平提升和品牌建设等。
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建立国家高新区,提升园区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或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建立了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平台;或技术检验检测平台;或建立对口帮扶的园区、孵化器;或开展了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等。
申报要求:
1.粤东西北地区高新区管委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内有关单位牵头。
2.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实施内容清晰明确。
3.形成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各参与单位分工。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200万元,申请不足200万的,按实际申请金额资助。
联系人:文晓芸,020-83163877。
专题二十九: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题编号:0109)
(一) 新增孵化面积建设后补助。
支持内容: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规定的“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以及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粤科高字〔2015〕37号)规定的“新增孵化面积补助”,扶持孵化器运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补助范围:2015-2016年期间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专项再按不超过市级(含顺德区)补助额的50%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器运营机构,并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gdfhq.org)完成登记备案。
2.2015-2016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新增(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孵化面积补助。
3.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本补助。
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新增孵化面积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
2.市级(含顺德区)财政资金补助证明材料;
3.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普惠核准制、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 孵化器运营后补助。
支持内容: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规定的“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以及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粤科高字〔2015〕37号)规定的“运营评价及后补助”,扶持孵化器运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补助范围:参加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获评结果为一定等级的孵化器,并获得地级以上